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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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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捐款想到的

我的一個朋友老牛沉迷佛法當中,比我還要沉迷,他結識了一幫“金剛兄弟”,隔三差五地募捐,有一次他竟向我借了錢去捐,把錢從錢包裡掏出來之際,我忍不住刻薄地叨嘮了一句:“哎,怎麼都過了兩千多年了,這佛教徒四處要飯的老毛病還沒改啊?不是社會上有慈善組織麼?”老牛聽了只神秘地笑一笑了事兒。

其實佛教徒要錢的目的無非是幫幫窮苦人,建個小學什麼的,有時候會再順手兒為自己建個寺廟,這不是與政府行為一樣嗎?在西藏,以前便是政教合一的,也沒看出佛教徒在管理社會方面的智慧高到哪裡去。我對比過其他宗教聖城,比如耶路撒冷,看到1930年前後兩地的某些作家的生活筆記,就我所知,宗教權威們把自己待的地兒弄得挺好的,而同地區的窮人待的地方就不那麼好了,信佛的統治者與其他的統治者沒什麼不同,只是稱呼有點變化,若不是與宗教搭上了關係,我簡直不想弄不清“明妃”和“妃子”有何區別。

行為

佛教的行為準則是自利利他,我認為這與任何正常健康的人的行為準則毫無差別,呵呵,老牛捐了,我就不捐,要是人人都捐,那麼我寧可當募捐者。方便啊,我的偏好是隨心所欲,有時我走半道兒上會順手兒把錢塞給一些要飯的,或看著就不幸的人,圖一個直接方便及心裡踏實,但有時我會對那幫要飯的破口大罵,叫他們滾蛋走人。當然我一點也不反對老牛捐錢,或別人向廟裡捐錢,我也捐過,瞎捐捐而已,人那兒立一個捐錢箱,往裡扔點兒零錢比較合理,扔進一空煙盒兒就不太合適了。

歷史上的基督徒曾因狂熱的信念而建立加爾文教派,出現過十字軍東征,更有眾多教士不怕千難萬險而積極傳播福音,這些成為我喜歡或不喜歡基督教的理由。對於佛教,我也有不太喜歡的地方,回教徒曾入侵古印度,毀無數寺廟並殺十萬佛教徒,竟未遇到抵抗,反倒是印度教徒奮起還擊,我認為這表現出佛法中軟弱愚蠢教條的一面。

另一原因,是一些佛教徒表現出的狹隘僵化所致,他們把別的宗教觀點都看成不究竟的,全是偏見,他們只在語言上強調只有佛教的觀點才是究竟的,是正見,而在具體行為上卻並不令人信服,很明顯這是一種極端的見識,在不信教的旁人眼中,更容易把所有這些宗教見解都當成偏見。當然,把本教派的見地當成正見,也很容易被看成是玩弄詞藻,誰都知道,哪一種宗教見地是究竟的,完全取決於對於“究竟”這一詞語的解釋,依我看,佛教徒與其一遍遍宣稱自己的見地是正見,還不如另一些類似“讓一切如其所是”的稀裡糊塗的說法兒聽著更不招人煩——不過對於佛教徒,我的態度仍是一如既往的同情及友善。好啦,朋友,我知道你得到了屬於你的信仰與真理了,透過佛法,你認為你自己更好了,更坦然了,甚至更快樂了或不再害怕了,雖然我不一定那麼認為,甚至不一定同意你,但我為你自我感覺良好而高興,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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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見

“無我見”多多少少叫我覺得有點可笑,看著一個個挺頑固的大師被別人說成是無我的,我覺得滑稽。有信徒很願意相信那些大師可做到無我,我沒意見,我覺得這跟我相信有人百米可跑10秒以內沒啥區別。

我們都是由物質構成的,物理學家從未說過物質是有我的,小如電子,大如我們可觀測到的宇宙到底有何歸屬,完全是沒有定論的,有關人類的自我是人類文化的一部分,有關自我的本質是人類探討相關問題的一個方式,“無我”只不過是換一種方式談論事物罷了,它並沒有給討論帶來什麼新的進展,沿著“無我之路”說下去,是沒個完的,它非常容易墮入一種假討論,你根本弄不清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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