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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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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會是一頓令我自豪無比的魚宴。

但是,我只能佇立在門框邊上,猶疑著該怎麼開口。

我媽根本不知道我在為難什麼,她沒觀察我臉上的喜色,她沒空,也沒心思。她已經很快地收拾好了一大堆東西,最後用一個被單一裹,利利索索。

我媽說,洗手洗臉,跟我回你外婆家!

說完,我媽甚至沒給我機會詢問什麼時候回來、我的魚哪頓飯能吃、我爸去不去——她只是拽著我來到臉盆前,洗我的手,洗我的臉,順便也洗她的手,她的臉。臉盆已經變形了,看來在我溜出去的這段時間,家裡的很多東西都遭了殃。

出門的時候,我媽幾乎是提溜著我跨過的門檻,於是,我連再看一眼我那條魚的機會都沒有。

後來,我倒是經常能見到我爸,他時常到學校來接我,請我吃飯,還給我買好多東西。但是我再也沒見過那條大得讓我驚奇的魚,那是我釣到的第一條魚。可惜的是後來我再也沒什麼機會釣魚。而且到現在我也不知道,那條魚最後究竟去了哪裡。

。。

弟兄

確切地說,在我十二歲、弟弟八歲之前,我和弟弟的關係就是一部火星四濺的鬥爭史。

誰也說不明白,一母同胞的親兄弟為什麼就會像小公雞一樣鬥個不停。一直到我很會思考問題的時候,我竭盡所能地在記憶裡進行返回式的尋找,很崩潰,那段日子裡我所能回憶出來的,就是跟弟弟一次又一次的打架。印象中,跟弟弟在一起的記憶也就是拳腳相加。後來大了,離開家有了同學、朋友和另外的兄弟,我這才知道原來兄弟裡不單單我和弟弟是這樣,很多很多的兄弟都這樣,於是,我才有了那麼點兒坦然。

但是我和弟弟還是有一點不一樣。因為在我們兄弟的那段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鬥爭史中,我是唯一的勝利者。是的,無論我是主動挑釁還是被動還擊,我總能笑到最後。一開始我也這麼認為,我大弟弟四歲嘛,沒有理由落敗的。所以,這種勝利給我帶來的信心讓我很快把氣焰囂張到了夥伴們當中,成了所謂的孩子王。

我和弟弟的鬥爭史終止在我十二歲那年,那年我弟弟八歲。對,我依舊大弟弟四歲,我想這種狀況是不會改變了。十二歲那年跟弟弟的最後一場架,我也依舊是勝利者,雖然是險勝,而且贏得也比較蹊蹺,但我終歸是贏了。不過就在那天的晚上,我為我和弟弟這段歷史找到了最合適的終止點。而且,我也為我和弟弟的這段關係起了一個恰當的名稱,弟兄。

還是直接說那場架吧。

十二歲那年弟弟其實已經跟我差不多高了,但看起來他比我壯實得多。這其實不能怪我,是該死的挑食把我鬧得瘦成那樣的。包括我自己在內,誰都覺得我有點如母親所說的,像根豆芽菜,無論體形還是膚色。所以全家人有意無意都有點保護我的意思,儘管我一直不願意承認。

說我瘦我當然是承認的,但我絕不承認我弱,別的不敢說,我對結實粗壯的弟弟保持高達百分之百的勝率,就可以證明一切了。

十二歲的那場大戰是我挑起的,在我家打麥場上。正是午收季節,每家都有一個寬敞平整的打麥場。在夕陽斜照時,打麥場就是我們的樂園。照例,那天大傢伙都在我家的打麥場瘋,玩累了,鬧夠了,我們正百無聊賴地想著該怎麼打發夜幕前的那段時間。是父親無意中給我們拉開了大幕,父親說打麥場中央的石碌磙礙事了,你們不是閒得慌嗎,給推到場邊去。父親下了命令就離開了,他向來如此。可是這個命令卻讓我們炸開了鍋。那個石碌磙由我們大家來推當然不是問題,但是如果由一個人來搬,實在是個很具挑戰性的想法。在大家的簇擁下,我想試試,這個念頭有點發瘋,因為那個石碌磙起碼有百來斤。但我向來就是人來瘋,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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