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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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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對她的經濟狀況與作品出版具有直接改善之功的,是臺灣“皇冠”出版社老闆平鑫濤。

平鑫濤的名字,對於大陸讀者並不陌生,不僅因為他是《皇冠》雜誌的負責人,還因為他是“愛情教母”瓊瑤的丈夫;而對於本書來說,他的另一重身份更值得玩味——他同時還是當年中央書局老闆平襟亞的侄子。

20年前在上海,張愛玲的第一本書《傳奇》沒有交給中央書局出版,從此與平襟亞結了樑子,還惹下了“一千元灰鈿”的官司;20年後,她終於還是把出版權交給平家人了,而且,這一合作便是30年,直至死後。

平鑫濤回憶:“1965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是一位溫文爾雅的讀書人,我們一見如故,他很熱心地推薦了好幾位香港的作家給我,尤其是張愛玲。那時,張愛玲已旅居美國。聽到張愛玲的名字,我覺得又親切又高興,出版她的作品,絕對是一個很大的榮幸。《怨女》在1966年4月出版,彼此合作愉快,從此張愛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獨家出版。年輕時期的張愛玲和平襟亞先生的《永珍》雜誌結下深厚的文學之緣,而後又和‘皇冠’愉快地長期合作,前後五十年,與兩個平氏家族的出版事業緊密攜手,這樣橫跨兩代的淵源,也許正如她第一本書的書名一樣,可說是另一則‘傳奇’吧。”

1966年4月,《怨女》由臺灣皇冠出版社出版,不久又接連出版《秧歌》、《流言》、《張愛玲小說集》以及《半生緣》等,遂掀起臺灣的“張愛玲熱”。而“皇冠”的版稅亦成了張愛玲此後最主要的經濟來源,在1983年12月22日張愛玲給夏志清的信中曾明確提到:“我一向對出版人惟一的要求是商業道德,這些年來皇冠每半年版稅雖有二千美元,有時候加倍,是我惟一的固定收入……”肯定之情,溢於紙上。

1984年1月,她又在《皇冠》創刊三十週年紀念專號上公開發表隨筆散文《信》,聲稱:“《皇冠》我每一期從頭看到尾,覺得中國實在需要這樣一個平易近人而又製作謹嚴的雜誌。”“《皇冠叢書》近年來大量譯暢銷書,我一直私底下在信上對朋友說這條路走得對,推遠了廣大讀者群的地平線。”

第十七章 臺港行(12)

平鑫濤回憶:“張愛玲的生活簡樸,寫來的信也是簡單之至,為了不增加她的困擾,我寫過去的信也都三言兩語,電報一般,連客套的問候都沒有,真正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為了‘快一點聯絡上她’,平日去信都是透過她住所附近一家雜貨店的傳真機轉達,但每次都是她去店裡購物時才能收到傳真,即使收到了傳真,她也不見得立刻回信,中間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習慣這種平淡卻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維持三十年的友誼而不變。”

可見她們的友情不僅出於出版商與寫作人的合作,更是建立在彼此的尊重與體恤上。

張愛玲顯然也是這樣想。她一直在為自己的“版權”爭取,卻並不對自己的“版稅”計較。大陸有人蒐集了她的舊作擅自出版,她因此十分不悅,一度想訴諸法律,直到那家出版社願意回收那兩本書才作罷;然而後來當真授權大陸某出版社出版文集,稿酬只是菲薄的千字二十五元而已,她卻也欣然接受。只是因為那兩本書的印刷實在粗糙,才又不得不收回版權。

相比之下,平鑫濤與《皇冠》出版社的“商業道德”可謂高尚,而合作方式又如此“安靜”,自是深得張愛玲之心。她後半生最重要的兩部作品《海上花列傳》白話本與《紅樓夢魘》也都由皇冠出版,此外尚有《惘然記》、《餘韻》、《續集》、《愛默生選集》以及帶有自傳性質的散文集《對照記》等,共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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