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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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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夠抵得上這期雜誌的銷售收入。進一步說,就算抵得上,對讀者評價雜誌的影響怎麼算呢?

在我的經驗範圍內,出版人和主編永遠是一對矛盾,而且這事兒恐怕很難完全擺平。一方面一個是給錢的,一個是花錢的;另一方面對出版人來說這本雜誌全賣成廣告才好,而對主編來說最希望的是人家說,你們雜誌真好看。從職業的角度講,主編的意思有點兒像職業經理人,所以最後當然要聽出版人的。我跟洪晃打架的原因,也是因為我覺得那樣上廣告對雜誌的損失太大,得不償失,而一旦你的丫頭有了前科,再找婆家總不如黃花閨女方便。而洪晃的思路是,有人願意跟丫頭合影,就先收一份合影的銀子再說,有人要親一下,然後再在姑娘肚皮上籤個名,那也行。我們兩個的分歧就在於,我覺得肚皮上的簽名是洗不掉的,除非簽字的是咱們女婿,否則還是再忍忍的好。而洪晃覺得,第一,未必就洗不掉,第二,就算洗不下去,將來的姑爺也未必那麼介意。其實出發點都是一樣的,就是盼著把閨女養成|人物嫁個好人家兒,但是在怎麼教閨女方面,我們打起來了。

這個問題到現在我們倆也沒完全達成一致,只能是來來看。以後這種架我們還得常打,打出來的結果往往比假模三道地商量或者叫“探討”出來的東西更接近真理,但是更多人選擇不打的原因,是接近真理的過程容易傷感情。跟洪晃打架的好處是,她不小心眼兒,只要你說得還有點道理,當時臉紅脖子粗,明天見面就都忘了。再過兩天甚至就成了飯桌上的笑話。這年頭大家心浮氣躁睚眥必報,小心眼兒的男人都一抓一大把,趕上個女人可以這麼大大咧咧,確實比較難得。其實和洪晃吵架需要的主要不是勇氣,是智力和判斷力,就是你真的覺得自己是對的,這一點很重要。

具體到那場爭論結果,是洪晃拉著美編在電腦螢幕上把那單廣告比劃了一下,終於放棄了。說實話,那東西放那兒實在太難看了。前面說過,洪晃對錢有強大的熱情,但是她還有藝術鑑賞能力,開過畫廊拍過電影自己也寫東西,一句話,這個女人有腦子,所以即便有時候小不講理,也反不出大邊兒去。

下面說說洪晃的腦子和前面說過要提一提的洪晃的藝術鑑賞能力。先說藝術鑑賞能力,這個比較好說。

洪晃最早弄的一本雜誌是“《I

Look世界都市》”,裡面的文章我還記得一點兒。比如有一個是劉索拉的說美國爵士樂的專欄,我還見過一篇文章是說“哥特”式建築的,而且是一篇“下”,這說明之前至少有一個“上”,弄不好還有“中”。在我見過的時尚雜誌裡面,這篇文章對“哥特”藝術的說法是最具專業水準的,惟一的問題是,它並不適合一本時尚雜誌的調子。

我沒有擠兌時尚雜誌的意思,但是顯然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時尚雜誌並不是辦給有腦子的人看的。我不想冒犯讀者,但我真是這麼想的。如果不是白痴,誰會指望到一本時裝美容雜誌裡接受一本正經的藝術史教育,而且還是“中世紀”的?

伊偉說洪晃(二)

現在看來,洪晃當時正沉浸在所有腦子裡充滿自以為是想法的藝術愛好者辦雜誌的誤區裡面:我要辦一本有思想有品位的雜誌,它本身就得是一個藝術品和思想家。其實真的藝術品總是好長時間都賣不出好價錢,而很多思想家終其一生都營養不良,或者孤獨到老或者退而求其次找一個文盲老婆了此殘生。總之,洪晃當時很丟人地擁有一個初出茅廬的藝術青年所能擁有的全部幼稚想法和理想衝動,而缺少對雜誌市場庸俗本質的基本判斷。

當時洪晃辦的雜誌沒別的毛病,就是通篇都是這種“惟一的問題”。其實在追求藝術的道路上洪晃也不是第一次摔跟頭,我記得她講過一個故事,起頭說的是“拍電影開畫廊都是千萬不能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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