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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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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幻冥界中有這樣的明文規定:指路人不得私自調配啟空之力,不得擅自開啟引幽門穿界。

其實,這樣說起來,我也沒有什麼可驕傲的資本。指路人在幻冥界不止我一個,但是能夠同時開啟不同界域的引幽門的,只有我一個。

怎麼說呢,就好像我是交通運輸部門的主管似的。

我之所以能有很高的地位,一是由於我是專為王族開啟穿界門的,二是由於冥王把我視為和冥女、小閻王同等地位的兒女來撫養。

這就好比是,露琪亞被朽木的當家白哉大人認作乾妹妹,在朽木貴族之家接受教育長大成人一樣的道理。

所以,我非常明白,冥王對我,充其量也就是個對待普通女兒般的情懷。

但是,我還是有機會的。因為冥王曾對我說過:“琉璃,你真是越來越像你的母親了。”

如果我善加利用容貌這項資本,我會不會得到冥王的垂青?

現在,我回想起那個時候的自己,不得不感嘆:當時的我已經被痴迷的眷戀之意衝昏了頭腦。那樣瘋狂的念頭,是怎麼想出來的?

-×-×-×-

我是因為什麼被罰往人間界的?原因很簡單:我擾亂了眾界秩序。

當時我破壞的規定何止一條兩條,首當其衝的就是私自開啟引幽門穿界。

第二條就是,我攜帶了不允許出現在他界的彼岸花。

第三條是,我違反規定,私下使用彼岸花蠱惑了意志薄弱之人。

第四條是,我利用這些受了蠱惑的人強硬禍害了其他無辜之人。

好吧,好吧,我承認,我曾經是個極惡之人,那時候的各司屬官員都恨透了我。

不過,事後查出,我是服食了某種藥物後才形成的癲狂違規之舉。主動行為變成了被動不受控制的行徑,我所擔負的責任也就減少了很多。

冥王本來是要罰我閉門思過以示告警的,結果,卻又有人提出新的證據說,我害的都是女人,並且都是面容姣好的女子。

也不知是誰,開始根據此條證據散播關於我的謠言,說我怎麼怎麼自戀,在房中掛了自己的畫像,企圖用色相勾引冥王、小閻王,如何為禍幻靈界……等等罪行。

說實話,那時候的我,真覺得自己比竇娥還要冤。

最後,小閻王站出來說了一句話,我不知他究竟是有意還是無心。

他說:“散播流言蜚語之人懷有何種目的不知,但俗話說無風不起浪,想要空穴來風,還真要有穴才行。我相信琉璃不是那種無法自控的人,即便她有她的苦衷,我也願信其清白之名。”

小閻王的意思是,我心術不正,才會讓人有機可乘,有些事恐怕是有心為之。

正因為這句話,冥王對我下了重刑罰,由朵拉監督,冥王大人親手執行。刑罰的條款是:將戴罪指路人琉璃送往人界輪迴九世千年,罰其無一世得溫暖,無一世得善終,在輪迴中受盡人間冷暖,飽嘗無助之苦,為犯下的過錯清洗塵埃。

牡丹在我臨行前去往生壇的那一晚,跑來找到我,跟我解釋了小閻王為什麼要害我的原因。

牡丹說,小閻王本來有一個心儀的女子,接觸了很長時間,終於下定決心要向其表白。結果,卻因為我的出現,牽連了她的命運,在種種波折之後,被妖怪(幽遊白書中的世界)利用,導致魂飛魄散,無以轉生。

所以,小閻王在苦悶怨恨難以抒發的情況下,才會說出那樣陷我於末路的話。

我從牡丹的話中聽出了她對小閻王的愛慕之意。

我害得小閻王心緒難平,想必牡丹也不會好過到哪裡去。

算了,所有的罪責,都在於我無法控制自己的情感。其實,我在仔細思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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