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 第1部分

第1部分(第1/5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網遊之無雙崩壞:遊歷四方全民求生:從鬼屋開始建立黑暗帝變身女天師,生死看淡,不服就幹開局魔王配置,你卻讓我當救世主末世女神穿到求生遊戲變錦鯉網遊:我的揹包能進化聯盟之表白女神就變強海賊之最強皇副Mr3全民求生,左眼探測右眼殺戮迷霧世界:開局成為仙級煉器師你一個法師,物攻爆炸什麼鬼網遊:開服三天後無敵!王者:人在花果山,最強打野海島求生:真千金她為何總是霸榜一體雙魂,我帶萌妹成神我每十級掌握一個SSS技能網遊:成為山賊王的男人竹筏求生,升級就變強黑海世界:我的求生有商店

作品: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作者:樓雨晴

男主角:李柏琛,張佑軒

女主角:沈靜雨,何靖陽

內容簡介:

她知道,自己喜歡著那個沉默的男孩,

可是她不知道,他的心裡究竟有沒有她?

他總是若有似無地拒絕她,為彼此保留一段微妙的距離,

用一種沉默的眼光,凝視著被異性包圍的她。

她的愛情得不到響應,

心高氣傲的她終於倦了、灰心了,

尋找一段真正屬於她的幸福……

他很喜歡、很喜歡那個驕傲又美麗的女孩,

從第一眼見到她的時候,他就知道。

但是她的美好令他自慚形穢,

只能將真心藏起來,遠遠地看著她,祝她幸福……

正文

楔子

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什麼叫故事?就是一點點的真實、一點點讀者想看的、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所組合成的東西。

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敍述者,上述的幾點,我都沒做到。一直以來,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緒,失去一個客觀的、說故事人的立場。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嚴重的是,寫別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難的。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我很掙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讀者會幻滅吧?

所以在“掙扎”了許久後……(極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剛結束,腦袋還沒完全恢復正常前,一團混亂地下筆了。否則在我恢復理智,或者看到成績單時,我想我會沮喪到無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個你!不要再左顧右盼了,這不是序文,你已經進入故事了,相信我,翻開下一頁吧!

這個故事,要先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開,決定重拾書本開始。

算是一種職業倦怠吧,我強烈覺得,再寫下去,我一定會乏味無趣至死。但是我還年輕,不想這麼早有生命的危險,而老天爺那陣子又剛好在閉目養神,不太有天理地讓我蒙到了一所學校。

什麼?問我考上哪一所學校?對不起,我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問我幾年級?對不起,我還是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什麼?你問我什麼都不講,那還有什麼可以說的?有啊,當然有,我不是說要告訴你這個故事了嗎?

這個故事,開始於我身上某個“魔咒”——關於科學所無法解釋的異象,我通常將它統稱為魔咒。

我很會跌倒。

不曉得為什麼,平平路讓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這不是小說劇情,而是真真確確、血血淋淋的事實,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會“到此一跌,以資紀念”。只不過小說中可愛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時,都有男主角適時出面化解危機,做為一段浪漫邂逅的開始,而我,跌了N次,從沒人成功英雄救美過,唯一的附帶效果,是跑中醫診所像跑自家廚房。

接下來,是不是又有人要問我,魔咒和這個故事有什麼關係?

有,當然有,關係還大得很。這個魔咒,讓我第一次慶幸自己跌得真好,因為,我認識了他……

第一話 離歌

如果當初我們不曾相遇

是不是就會

悲傷淡一點

眼淚少一點

快樂……少一些?

之一

“靜雨!”上完

目錄
(黑籃同人)每天都看見萌的cp秀恩愛江浪傳奇繁花盡時最強戰婿我們相遇時·星光燦爛痴情總裁:讓眼淚飛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