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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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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宜也盯著苗可的背景,回應著苗旭的看法:“我看像。”

“苗昱的女兒居然買營養劑……如果是她自己吃的就更有趣了。”苗旭笑道,“我真想看看苗昱聽到這訊息時的臉色。”

“她還未成年,”彭宜潑冷水,“你知道的,就像你所經歷的,她現在的三餐都是由那邊提供。營養劑這種東西,她大概只是圖個新鮮吧。”

“未成年……也快了啊……”苗旭靠在椅背上,嘆息,“她也有緊迫感了吧?”

《廢物》並不長,只有七十多萬字,加上大部分內容都只是重打一下字,十多天時間苗可便存稿完畢。這時發表出來的有十幾萬字,文下開始有了固定的粉絲,每章的點選都在穩步增長,部分章節的價格漲到了三信用點。這也就是說,部分章節已經有上萬人購買。

稿費的收益規則是,每收入五點,支付網站一點,如果只有四點收入則全歸作者。網站不僅是發表平臺,同時也是保護和約束的平臺,保護每一個作者的作品屬於該作者,不會被抄襲不會被盜用,約束每一個想要發表作品的人,其發表的內容與已公開發表的所有作品沒有高於20%的文字圖表公式等重複,如果有重複內容,系統會自動在章末標註這部分內容與之前哪一個或哪幾個作品重複。

在這種保護與約束下,沒有盜文這一點讓苗可說不出是喜是悲,但當她完全找不到重複資源時,她非常確定自己狠狠震驚了一把。

我的親孃咧,搜尋個《逍遙遊》居然只有一個資源,其他彈出的條目都是問答或者介紹,沒有半個貼全文的……這這這……莊老頭都死多少年了,為什麼還是要付費才能閱讀?付的信用點是歸在誰名下啊?太殘忍了,居然要八個信用點——也就是已經有幾十億人購買過——就算它一章裡收錄了兩篇也沒讓苗可產生佔了便宜的想法。

苗可一邊抱怨,一邊購買,一邊搜尋作者死後作品的處理方案——主要是信用點的流向問題。

第6章 迫在眉睫的問題(77nt。)

作者活著時可以指定其作品收益權的繼承人,在他死後,作品獲得的信用點就會存入該繼承人的賬戶,而該繼承人也可以指定下一任繼承人,將作品的收益權一直傳遞下去。但如果作者沒有指定繼承人,預設就是死後捐給國家,其子女也好父母也好妻子或丈夫也好,只要沒有被指定並公證為該項收益權的繼承人就不能繼承,而無人繼承的作品統統都國有。

如果是早已作古的人的作品,比如莊子的那麼多篇,不用懷疑,從它們被獨家錄入經典後,收益就國有了。基本上第三次世界大戰之前的作品,都算是國有財產,戰爭期間的作品則大多被其作者主動捐給了國家,也是國有財產。這些是網路文學庫得以規範的基石,也是經典成為無可動搖的第一大的根本。這幾乎算是預設的變相稅收渠道,與之相對的是稿費極低的稅率——僅比某些特定的優惠政策專案高而已。

戰後網路文學系統迅速成熟,相關法律法規也以快得詭異的速度建立並完善,但光是不再有盜文這一點就得到寫手們的強烈支援,雖然這一番動作得益最大的到底是個人還是那什麼,其實大家都心中有數,但是,也沒什麼不好的,或者說,嗯,非常好?

苗可對此只想說:我那兩面牆的書櫃、我那一個t的資料硬碟……怎麼不一起穿過來……

一邊寫文一邊適應一邊也反覆研究前任苗可的日記,那雖然每天都寫但似乎一件大事沒有全是抱怨的記錄讓苗可揣摩著其內裡的含義,比如最後一篇,她來的前一天前任在這裡的最後一天,寫著:

“居然見到了苗家真正的大小姐,果然一件衣服就遠比我一個月的零花錢多,哼,這就是父親所謂的公平。”

其實這段單獨拿出來沒什麼問題,風格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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