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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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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廢話就不多說,我想各位都已經聽說過了——“神名冊”在我這裡。

當年行初從空軍基地盜走的晶片上,記載了當今世界328名最具影響力的駭客行蹤記錄和詳細的身份資料,無論是負案在逃還是已經刑滿出獄,FBI透過這上面的資料得到線索,對駭客們實行追捕和跟蹤。強大的駭客對於世界的影響力無法估量,他們的力量無法用一個確切的數字來定義,因此這份掌控了他們行蹤的名單,分量可見一斑。也難怪,當年名單被Elmo所盜會引起舉世轟動,而這份名單,也在人們的越傳越奇中,被冠以“神名冊”之稱。

Elmo:我們決定藉助神名冊的力量,作為召集令,發動全球範圍內的駭客大整合。

Roger:什麼意思?

Octo:建立一個組織,管理全世界的駭客!

Elmo:各位親眼目睹了那麼多駭客被政|府趕盡殺絕、流離失所,這是為什麼?駭客擁有強大的能力,就像定時炸彈一樣,國家的管|理者無法安心他們脫離控制,所以,要麼降,要麼關,要麼殺。說起來不人道,可換個立場,也無可厚非,不是嗎?

群裡一片沉默,這並不是讓人喜聞樂見的事情,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Elmo:為什麼作為駭客,本身擁有傑出的才能卻過得艱難,如同社會的弱勢階層一樣,整天像過街老鼠般躲躲藏藏,為什麼?因為駭客都是一盤散沙啊,現在的人各自為營,往往都是散人式地遊蕩在網際網路上,這才給了軍|方逐個擊破的機會,不是嗎?

Linux:你說得對,所以說我們要抱成團咯?……

行初頓了頓,前世的諸多想法終於有了宣洩的途徑,Elmo:抱成團還遠遠不夠,駭客有黑帽、灰帽和白帽的善惡之分,如果僅僅建立一個庇護所,不管是驢是馬都往組織裡帶,這樣只會讓事情變得一團糟糕,我們也會給窮兇極惡的黑帽子助紂為虐,所以,不光要建立組織,還要制定法則——約束駭客行為的法則!

Afier:你是說……

Octo:E的意思是,訂立一套駭客法則。

Roger:……全球駭客法則?!

Octo:對,遵守法則的駭客,我們納入組織;不願意遵守的就不收,讓他們自生自滅,甚至在必要的時候,我們還會幫助政府緝拿他們!

Vogt:可是Elmo兇名遠播……如果讓他發起這場整頓的話,恐怕……

Afier:而且我記得名冊是燒錄在什麼晶片之類的硬體介質上的,除非直接把晶片交出來……O,E,難道你們現實中見面了?

Octo:是的。E已經把晶片親手交到我的手上,並且經過檢驗絕對真實。

Elmo:不用擔心。在這裡就請網路界德高望重的大家作為一個見證,我將神名冊交給Octo,用他——世界頭號駭客的名號發動這場大整合,而我個人的一切資源將聽從他的調動!

Octo:一旦發起整合,首批成員除了我們以及各自組織裡的精英之外,主要就是著眼於神名冊上的人,他們是“全球最具影響力的駭客”前328名,由他們帶頭做出選擇,接下來的工作就會好辦很多。各位意下如何?

Linux:……夠瘋狂,不過……我喜歡!

Roger:這恐怕也只有O神你能勝任。

兩個月後,也就是六月的最後一天,經過核心成員們的日夜統籌,駭客法則草案成型。Octo在他的個人網站上宣佈發起全球範圍內的駭客大整合,同一時間,FSF、Linux基金會等自由軟體公會,以及一些友鏈網站也換下了他們原本的首頁,整塊版面僅僅顯示一則公告:

“——駭客法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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