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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了指自己的嗓子,意思是會讓奶奶擔心。
盛錦笑得如沐春風,道:「我進來之前問過,醫生說再休養三天,你就可以正常說話了。只要下個月不過度用嗓,就不會影響恢復。」
如果是其他人,醫生不會多叮囑一句「過度用嗓」。正常人在生活中說話,都不存在過度用嗓的情況。
因著燕斐然是歌手,在演唱時需要用到各種技巧,如頭聲、混音、假聲等等,他的歌又是出了名的難唱,醫生才多叮囑一句。
燕斐然的團隊當然明白這個道理,接下來三個月都沒有給他安排任何演出。算算時間,到專輯需要正式錄製的十一月,他的嗓子早就恢復如初。
狗男人!
當真是什麼都被他算得死死的。
燕斐然不服氣,伸了個懶腰,摸過手機打了一行字:我自己回去,不要你。
「我給你開車。」盛錦一臉討好:「回去得開三個多小時呢,別把我然然累著。」
還真是得寸進尺。
燕斐然暗地腹誹,要是給他按個尾巴,估計就能搖起來了,簡直是活脫脫大型犬既視感。還不是溫良的大金毛,得是黑白相間的西伯利亞雪橇犬。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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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五年前
燕斐然伸出手, 把這張湊到他跟前的大臉推開。起身走到窗戶前,看著外面漸漸落下去的夕陽,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見他沒有反對, 盛錦便當他答應了, 只差沒手舞足蹈。於是, 便自顧自安排起來,「明天我來接你出院, 週六一早我來接你。」
剛說完,他的手機螢幕再次亮了起來。開了靜音,但室內安靜,仍能聽到明顯的振動聲。
燕斐然回過頭, 側臉在黃昏的光線下呈現出溫潤的光澤。鴉羽般的睫毛染上了金粉色, 中和了他那份過於凌厲的美,美好得想讓人感嘆一句人間值得。
他指了指盛錦手裡閃個不停的手機, 不耐煩地做了個讓他快走的手勢。
盛錦的日程一向很緊張,比他這個大明星還要忙碌。上班的社畜還能盼著到點下班, 他這個總裁除了時間自由一些,卻是沒有所謂的上下班時間,工作狂無疑。
「那就這麼說好了!」盛錦道:「明天上午我來接你, 中午一起吃飯, 慶祝你出院。」
話是這麼說,但到了第二日中午盛錦也沒有出現,趕來的是他的助理。「燕哥, 盛總臨時飛去滬城了, 我來替他接你。」
燕斐然意興闌珊地點點頭。
一個小時前, 他接到了盛錦的電話。知道他不方便說話, 盛錦讓他只聽著, 解釋了一番他必須要去滬城的原因。
末了,又發了個訊息過來道歉。
諸如此類的相似情形,不知道發生過多少次,多到燕斐然已經麻木,無法提起應對的情緒。
他知道盛錦白手起家不容易,就算到了今天,盛錦還保留著當年事事親力親為的習慣。就怕一個不小心導致決策錯誤,滿盤皆輸。
當年,他所欣賞著、所愛著的,也正是這樣一個在工作上無比專注的男人。
但做不到的事情,為什麼要承諾呢?
明知道隨時有可能發生變化,又來招惹他做什麼?
他缺的,是有人接他出院嗎?
只是嗓子受傷休息幾天而已,算什麼大事。他有手有腳,就算真缺人開車也還有夏路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