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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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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精神科醫師駐足觀看了劉明的詩,詢問了他一些事情,留下一句評語:緊急救治,刻不容緩。

那一年,瑞典文學院沒有宣佈他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他在出租屋裡,抱著自己的詩集難過的哭了起來。從此,王府井書店多了一個鬼鬼祟祟的人,他不偷書,只是趁人不注意在書裡貼上一張不乾膠沾紙,在海明威和誇西莫多的作品之間,以及艾略特和索爾仁尼琴之間,都有他貼上去的一首小詩。

書店工作人員把他請了出去,理由是“亂丟垃圾”。

垃圾——別人這麼稱呼他的作品。

劉明是那麼迫切的需要讀者的傾聽,所以他在夜裡持刀劫持了一個女孩,把女孩威逼到牆角,唸完一首詩後,他表示抱歉,說自己實在找不到一個讀者。為此,他付出了拘留幾天罰款五百元的代價。

劉明身無分文,一連幾天都沒有找到工作,他總是做一段時間的油漆工,或者保潔員,賺到一些錢後再去街頭簽名售書。

那天晚上,劉明拖著疲憊的身體,走進路邊的一家拉麵館,劉明和馬克曾經在這個麵館裡吃過飯。他在角落裡坐下,點了一碗麵,又要了兩瓶啤酒。牆上貼著圖文並茂的選單,最貴的是手抓羊肉和大盤雞,他兜裡沒有一分錢,卻對店夥計說:

我要一個手抓羊肉,還有大盤雞,你們這裡最貴的菜,還有啥?

店夥計介紹說:酸辣牛排,烤魚。

劉明說:這個也要。

店夥計滿腹狐疑,心想:你能吃的完嗎。

劉明嘆了口氣,他沒有錢,他想的是——吃飽再說。

那些菜很快就端上來了,傳菜女工阿茹認出了劉明——畢竟,劉明穿的那件刷有標語的牛仔服令人印象深刻。阿茹和劉明閒聊了幾句,談起馬克,阿茹說馬克前些天滾著大球被車撞了,車跑了,馬克並沒有受傷。

一個小孩子走過來,抱住劉明的大腿,抬起頭,仰著小臉,奶聲奶氣的喊道:爸爸。

劉明笑了,心中一陣溫暖,摸了摸孩子的頭。

阿茹說:細娃兒,喊叔叔,他可不是你爸爸。

阿茹告訴劉明,細娃兒是從老家帶來的私生子,親生爸爸並不認這個孩子,現在可能在新疆種棉花,根本找不到人。阿茹抱怨自己薪水微薄,給兒子買奶粉都買不起,有時很想找個好人家把孩子送出去。

店外夜色闌珊,華燈初上。

劉明酒足飯飽,他問阿茹,能不能先欠著飯錢,或者掛在馬克的賬上。

阿茹搖了搖頭,驚訝的說道:你吃白食啊。

劉明把手指按在嘴唇上說,噓。他調整腰帶的鬆緊,站起來慢悠悠的走了幾步,猛的掀開拉麵館的塑膠門簾,撒腿就跑。阿茹大喊起來,店夥計和店老闆從裡面衝出來,追了四條街,才氣喘吁吁的把劉明按倒在地。

店夥計想要打劉明,店老闆卻阻止了。

劉明羞愧的表示,可以拿自己的詩集抵債,一本五十元,或者免費給拉麵館幹活。

店老闆說:你是詩人,我不打你,你在我店裡刷碗吧,幹一個月活,就當飯錢了。

第十五章變態詩人(3)

劉明因禍得福,在拉麵館刷碗的那一個月裡,儘管沒有薪水,但至少他能吃得飽肚子。他很喜歡孩子,和細娃兒混熟了,細娃兒喊他爸爸時,他心中充滿慈愛。阿茹說劉明和細娃兒有緣,細娃兒從來不喊別人爸爸。

一個月後,劉明離開了拉麵館,回了一趟老家,他向父母要錢,想要自費出版第二本詩集。

劉明說:沒有書號,就是非法出版物,我以前做的書,都賣不出去。有了書號,有正規出版社,就好賣了。出版編輯說現在的詩集沒有市場,沒有人看,除非我拿錢自費出版自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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