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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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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好奇了,問:“這是對所有人都有利的事情,為什麼不同意呢?即便不結盟,他們也照樣要和獸群戰鬥,損失戰士,而且幾乎沒有勝利的希望。人類只有團結在一起,才能打敗恐龍,奪回屬於我們的生存空間!”

聞言,亞瑟眼睛一亮,似乎對這句話的後半段產生了興趣,但隨之又消失不見。這個傢伙,城府也很深,但一般人看不出來而已。

“我的朋友,今天不說這些事情,盡情喝酒吧!”

見對方似乎有什麼別的想法,林修也沒有繼續深究了,好吧,你不去做,大不了我自己做。

這次宴會又鬧到很晚,不過林修就沒有像上次一樣喝醉了,因為心裡有事,不知這次獸潮,自己的營地損失幾何呢?要知道,自己的部落可是沒有和周邊部落有什麼聯絡,所以也不會有人去報信。

第二天一早,林修便匆匆辭別了亞瑟,臨走前沒有忘記剝削了他一個發明,釀酒。

本來自己還在考慮要不要發明酒這個東西,既然都已經有人弄出來了,那麼流行開來也是遲早的事情,就順便改進一下吧。

亞瑟為人倒是大氣得很,不僅如此還派了一百人的護衛隊,陪著走了好遠才離開。

推行了婚姻制度之後,營寨內登記的新人有那麼幾十對,而現在小隊裡也有幾個結了婚的,所以營寨對於他們多了個家的含義,趕起路來也就沒話說了,只用了一天多時間,林修便看到了熟悉的山水。

嗯?奇怪!

自己的營寨居然沒有遭到攻擊?這裡的一切,和出來時全無二致,營寨的石牆也沒有被破壞,按理說,即便是重新修復也沒有這麼快。

林修急忙找到林妻,問這是怎麼回事,將近半月沒見,她倒是更有風韻了。

“你走之後,附近都沒有什麼動靜。但是前幾天,有一群野獸從這裡路過了。”林妻臉蛋紅紅地靠著林修,這樣的小曖昧,她還是蠻享受的。

“只是路過?”林修徹底搞不懂這個狀況了。

“對,還是那些出去賣東西的商人發現的,本來以為它們會襲擊營寨,卻只是路過,連一個陷阱都沒有踩到。”

選擇性攻擊麼?只有這個解釋了,知道自己這個營寨不好打,所以選擇了防禦力量較弱的部落,林修認為以恐龍的智商,做到這點並不難。

算了,想那麼多,不如明天派幾個戰士去附近部落看看,從他們的損失程度就能證實自己的猜測了。

看著身邊的美人,林修有些按耐不住了,這已經是自己的妻子,就差儀式而已,如果辦了她,也不會有任何人說閒話吧?

林妻也拿水盈盈的眸子看著林修,這對單身男女,終於突破了底線,忘情地吻在一起。

男人,說幹就要幹!

林修粗魯地撕開了林妻遮羞的衣物,那原本也算不上什麼衣物,而且在這個時代,也不需要那麼繁瑣的東西,真礙事啊!

以前林修就覺得,如果在原始社會大傢什麼都不穿,多美好!男男女女不就那點事麼!

說正經點,這是為了人類的繁衍!

而自己作為部落的首領,更應該多找幾個老婆,把這優良的基因給傳下去,以保證部落永遠不會衰敗!

 。。。  

第三十九章 擊敗霸王龍!

今天,我們兩百多人的隊伍遭遇了最大危機,因為面前的敵人是陸地上最強的生物,霸王龍!

這種恐怖的生物,一度稱霸著大陸,但它卻必須死亡,因為歷史的車輪已經開始轉動了!

後面這句話,是無數賢者說過的!

-《自傳·卷一》

霸王龍一定是對自己的實力有著絕對信心,所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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