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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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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族群的發達程度和強悍程度都超過了林修的想象。

光是上千的人口基數,便可以隨意滅掉自己所在的部落。

人類即使語言不同,但總是有辦法交流溝通的,莫頓上去一通比劃,說了些林修也完全聽不懂的單詞,便得到了同行許可。

林修一行人得到了極大的關注,因為火對於這個世界來說,還是太過於神秘。以至於已經有眼光看得遠的商人,上前來詢問火把換不換東西了。

營寨首領住的地方當然不同,這是完全用石頭圍得只剩一個入口的房子,林修倒覺得這比較像是一個山洞。

武器被收繳了,但火把卻是那些沒有見過世面的戰士不敢觸碰之物,否則肯定會引發大矛盾。

這個陰暗的房間被火光照亮,林修也看到了首領的樣貌,他和普通的原始人戰士沒有什麼不同,也就是多批了些皮毛和首飾而已,不過身材異常高大,光是坐在那裡都幾乎可以平視自己。

而且對方的眼神中有一股殺氣,那絕對不是因為捕獵而養成的,這個傢伙,殺過人!

林修之所以這麼肯定,是因為前世自己那個村中的老者就專門說過這方面的知識,殺過人的人,是可以透過某種方法辨識的。

林修開始有些後悔自己輕率地決定來到這裡了,這裡是實實在在的原始社會,很有可能一言不合便殺人,難道自己還奢望和他們談什麼交易條件、人倫道理?

莫頓也不知道林修執意來到這裡的目的,所以便又是簡單介紹了自己和林修的身份。

那個首領突然冷笑,問:“你們兩個地方,我早看見了。”

他的發音近似於德語,林修聽得非常清楚,也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原來,對方早就對自己和莫頓的部落虎視眈眈?這也太可怕了。

“這個?”首領疑惑地看向林修手中的火把,臉上終究還是露出一絲畏懼。

你也怕這個,我還以為你什麼都不怕?林修不禁有些得意,於是腦中開始急速思考怎麼應對這個場面,以取得最大的利益。

 。。。  

第十一章 文化碰撞(中)

在某個瞬間,林修曾經還想悄悄派幾個人跟著諾哈,以便了解更多的資訊;但無奈部落裡的人都不懂得盯梢和跟蹤是什麼意思,只能作罷,搞不好他們會理解成自己想和諾哈開戰,直接動手都難說。

然而諾哈走了,林修也沒閒著,盲羊補牢猶未晚矣。

林修很是大方地給部落裡每個人都取了名字,沒那麼多時間想,便簡單地用樹木花草這些字來代替,他們也比較好理解。

老者就叫做林德,因為他德高望重;戰士首領就叫林武,因為他掌管著軍隊;女王嘛,就叫林妻。

德和武的意思,還比較好解釋,而妻的意思,就讓林修想破了腦袋,最後決定如實相告。沒想到小女王林妻聽明白了,竟然沒有發怒,而是臉紅著離開了。

看來自己泡妞的功夫還不差嘛,林修喜滋滋地想。

處理好這件事後,林修就徹底成為了部落的首領級人物,地位甚至比林德更高,因為族人都已經把林修當成了女王未來的配偶。

現在可沒有心思去風花雪月,林修馬上便動員戰士們加緊製作銅製武器,並且在營地四周設下了簡單的陷阱,每天都要有人巡邏以防不測。

諾哈此去一個來回,共用了整整十四天,便是兩個星期,算上他回去在部落裡與族人商談此事兩三天,路程也大概有自己所尋找的新營地那麼遠。

林修笑意吟吟地帶著人站在河流旁迎接,卻已經是做好了完全的準備,這裡已經架好了一座木橋,而河中心全部被埋上了削尖的木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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