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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夜,珊琪熬夜讀資料到兩、三點才沉沉睡去。
但她睡得十分不安穩。
那名外國小男孩的身影不斷出現在她夢中。
他輕巧熟練的接球姿勢,以及飄揚在陽光下、令人迷眩的金色髮絲……
她看見他的嘴巴開了又閉,似乎要告訴她什麼,然而她無論如何努力也無法由他的嘴形拼湊出完整的句子……
“你說什麼?再大聲一點,這裡好吵!”她向他大聲喊著。然而旁邊的聲音震耳欲聾,蓋住了彼此的聲音。不過,奇怪的是,那聲音不太像是飛機的聲音。
倒像是——
“鈴——鈴——”電話的鈴聲一聲急過一聲。
珊琪突然從夢中驚醒,一個翻身,差點從床上滾下來。幸好,在電話鈴聲斷掉之前,她順利地接起來了。
“喂!懶豬!你還在睡呀!”
一聽到這聲音,她立刻清醒了一半;在這世上,除了她父母外,敢直呼她這個綽號的只有曉華。
“幹麼?人家正在作好夢。”珊琪用著惺忪的口氣道。
“都什麼時候了,還在作夢!”曉華高八度的嗓音自電話那頭傳來,逼得珊琪得把話筒拿離耳朵幾公分,才能避免耳膜被震破。
“你……你不是在南部嗎?”珊琪仍在半夢半醒的狀態。“喂!你別再睡了,你忘了今天早上十一點有采訪?”曉華仍在另一頭嚷著,好像這樣就可以趕跑珊琪全身的瞌睡細胞似地。
“十一點——哦,採訪——”珊琪點著頭,好像又快睡著了,就在此時,她忽然一眼瞥見桌上的鬧鐘,時針指著十,分針指著八,就在這千分之一秒中,她忽然像見到老鼠一樣,整個人彈跳起來。
“啊!快十一點了!”她喃喃道,好像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一樣。她記得那個棒球明星十一點下飛機的,她得趕去機場攔人哪!
於是她飛也似地扔掉手中的電話,不管曉華還在電話那頭“喂”個老半天。像電視裡的閃電俠一樣,她迅速地穿上擱在椅子上皺巴巴的套裝,匆匆梳洗一番,補了個口紅,即衝出房門。
才跨出大門一步,她就感覺怪怪的,低頭一瞧,天哪!她竟然忘了換鞋,把在家裡穿的那雙象徵“吉利”的紅毛脫鞋給踩出門了。於是連忙一轉身,換上她的超級勁裝——耐吉球鞋。就這樣,她上身是短裙套裝,配著不相襯的球鞋。
珊琪像火燒屁股一樣衝向馬路,攔下計程車,飛快趕去機場。
難怪有人形容她像只母獅子,就像所有的貓科動物一樣,一生中有百分之八十的時間都在睡覺和休息以儲存精力,只為在獵食時全力衝刺、奮力一搏。而生為這種動物習性的珊琪,採訪物件就是她的獵物!
衝到機場,珊琪瞥見機場的電子鐘顯示的是十一點五分;遲到五分鐘,該不會太晚吧!她暗想著,一邊用著敏銳的眼光,四下搜尋她的“獵物”。
就在這個時候,精確的觀察力讓她一眼便瞧見了幾個散落在機場出境處的攝影記者,有些正在換著底片,有些正在剝下鏡頭。
她鬆了口氣,以為自己趕上了,便快步走向那群攝影記者。當她一靠近,那些記者卻像看見什麼“稀有動物”一樣盯著她。
珊琪自信滿滿地靠過去,以試探兼聊天的方式開口道:“這些飛機老是延誤,好像已經成了慣性動作一樣哦?”
“你是秧報的記者?”其中有人注意到她身上的名牌。“你是新來的?”說話的人身上滿是肉團。
當記者被認定是新手,是件很“ㄘㄨㄜ�”的事,珊琪立刻技巧地閃過這個問題。“不!我跑了三年,是別線上的,今天來代孫曉華的班。”
“哦!”另一名攝影記者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