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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再談原創精神(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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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記錯的話,我之前應該不止一次提過原創精神,但好久不談這個話題了,忽然想起來,還是想再寫一寫,也順便堅定下自己的初心。

之所以多次強調這個話題,也確實是因為在這個大環境中,真正有原創精神的創作者還是太少,或者說和那些為求利益爭相模仿抄襲的商業性創作者比,這個佔比太少。

但現實也確實是這樣,搬運抄襲更容易火,大多數人的觀點基本都是如此,寫的再多再好,沒有人看,沒有錢賺,就沒用。

創作從來都是一件長期投入的事情,現在為求短期回報,很多人降低要求,去迎合大眾。

迎合大眾本身是沒錯的,而且大眾也基本對作品的原創性沒多少尊重,畢竟也不是他們嘔心瀝血去寫的,只要看的開心就好。

但對一個創作者來說,能不靠模仿別人,憑藉自己的風格自然而然的收穫流量,這才是一件最驕傲的事。

創新是困難的,哪怕一丁點也是,但這是必要的,從無到有不容易,需要多試錯才可能走通,但走通之後的路就好走多了,只需繼續照著模板完善就好。

不過我個人也沒有把創作這件事看的非常高大上,在我看來文字就是表達自己的工具,我也把寫作看作是一種商業性的行為,畢竟本質也確實如此,我努力去寫,然後希望換來眾人的讚美和打賞啥的,這本來就不丟人。

但這也並不意味著我創作的時候,並不用心,事實上我在寫一首詩的時候,還是很投入很認真的,有時候僥倖寫出不錯的東西,我也會如獲至寶,為它的誕生感到喜悅。

作品本身是純粹的,雖然是人創作的,卻比人聖潔的多,許多想象之中、現實中無法達到的境界,在文字中也可實現。

另外補一句,我並不喜歡以詩人自居,我深知自己只是個擅長用文字投機取巧的傢伙,內在靈魂和普通人沒什麼兩樣,我寫的也不是詩,怎麼定義無所謂,我只知道這是我想表達的東西。而且,我真不喜歡以詩人自居的某些人的虛偽和清高。

整理了一下自己目前以來寫過的,發現基本大差不差就那幾種型別,從題材上看,有幻想類,思考類,國風類,文藝類,人物類,苦情類,風景類,思鄉懷舊類等。

其中苦情類是寫的最多的也是質量最參差不齊的,而人物類寫的數量不算多但基本都寫的不錯,因為他們本身就有許多東西可作參考,寫起來翻車率也低。

我寫過的人物有夸父、布魯斯李、荊軻、傑克遜、三藏、福爾摩斯、嬰寧、精衛、愚公等,數量並不多,但大多數我都很滿意,像福爾摩斯這首,我覺得寫的較接近完美了,畢竟這本書我真看過,雖然是高中時候借同桌的看的現在也忘的差不多了。而且,寫福爾摩斯還有一個很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鑑,就是周杰倫《夜的第七章》。

我知識儲量一直不多,基本都是靠中學時代學的那點撐到現在,有的時候想用點典故還得去百度搜,這也說明了,知識這玩意只有自己用到的時候才會有學習的慾望,當然小時候的死記硬背也很重要。

雖然我現在不愛看嚴肅類的書,但我也確實覺得已經過了那個歲數了,作為二十多歲的社會人思想已經基本成熟,很難再被外力影響,也不應該被外界影響了,要有獨立思考總結的能力,要堅定不移地相信自己。況且,看破太多也沒用,生活還是那樣過,眼界越高,快樂越少,所以還要像個俗人一樣,不能像少年那樣叛逆,以為自己能與世界為敵。

現在要好好生活,生活本身就蘊含著很多東西,也有能力去追尋實際性的事物了,這需要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而不是被動安排。

而看書麼,我覺得看書對一個人最大的啟蒙體現在他思想半熟不熟的階段,也就是十來歲的時候,太小則不宜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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