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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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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其實已經夠好了,不能要求再多。只因為我自己的個性最怕生硬、嚴肅和日光燈,更喜深夜看書,如果靜坐書館,自備小檯燈,自帶茶具,博覽群書過一生,也算是個好收場了。

心裡那個敲個不停的人情、使命、時間和責任並沒有釋放我,人的一生為這個人活,又為那個人活,什麼時候可以為自己的興趣活一次?什麼時候?難道要等死了才行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就——不太向人借書回家。借的書是來賓,唯恐招待不周,看來看去就是一本紙,小心翼翼翻完它,仍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不能入化境。

也不喜歡人向我借書。每得好書,一次購買十本,有求借者,贈書一本,賓主歡喜。

我的書和牙刷都不出借,實在強求,給人牙刷。

人說行萬里路讀萬卷書,偏要二分。其實行路時更可兼讀書,候機室裡看一本阿嘉莎·克利絲蒂,時光飛逝。再回來說圖書館。

知道俞大綱先生藏書,是在文化大學戲劇系國劇組的書館裡。初次去,發覺《紅樓夢》類書籍旁邊放的居然是俞先生骨灰一盒,涔然心驚,默立良久,這才開框取書。

那一次再看脂硯齋批的紅樓,首頁發現適之先生贈書大綱先生時寫的話,墨跡尚極清楚,而兩人都已離世。這種心情之下遇到書,又有書本之外的滄桑在心底絲絲的升上來。大綱先生逝後贈書不能外借,戲劇系守得緊,要是我的,也是那個守法。大綱先生的骨灰最先守書,好。

看書有時只進入裡面的世界去遊玩一百一千場也是不夠的。古人那麼說,自己不一定完全沒有意見,萬一真正絕妙好文,又哪忍得住不去讚歎。這種時候,偏偏手癢,定要給書上批註批註。如果是在圖書館裡,自然不能在書上亂寫,看畢出來,散步透氣去時,每每心有餘恨。

屬於自己的書,便可以與作者自由說話。書本上,可圈、可點、可刪,又可在頁上寫出自己看法。有時說得痴迷,一本書成了三本書,有作者,有金聖嘆,還有我的嚕嗦。這種劃破時空的神交,人,只有請來靈魂交談時可以相比。絕版書不一定只有古書,今人方莘的詩集《膜拜》,大學時代有一本,翻破了,念脫了頁,每天夾來夾去擠上學的公車,結果終於掉了。掉了事實上也沒有關係,身外之物,來去也看因緣,心裡沒有掉已是大幸。一九八○年回國,又得方莘再贈一本,他寫了四個字——劫後之書。

這一回,將它影印了另一本,失而復得的喜悅,還是可貴,這一劫,十六年已經無聲無息的過去。

又有一本手做的,彩色紙做出來專給我的書,書還在,贈書的人聽說也活著,卻不知在哪裡了。也自己動手做一本彩色的空白書,封面上寫著“我的童年”,童年已經過去了,將逝去的年年月月一頁一頁在紙上用心去填滿.十分安然而欣慰。

還說不借書給人的,出國幾年回來,藏書大半零落。我猜偷書的人就是家中已婚手足,他們喊冤枉,叫我逐家去搜,我去了,沒有搜出什麼屬於自己的舊友,倒是順手拎了幾本不屬於自己的書回來。這些手足監視不嚴,實在是很大的優點。

人書神遊,批書獨白,卻也又是感到不足。詩詞的東西本身便有音樂性,每讀《人間詞話》《詞人之舟》,反覆品賞之餘,默記在心之外,又喜唐詩宋詞新詩都拿出來誦讀,以自己的聲音,將這份文字音節的美,再活出它一次重新的生命。

母親只要我回家居住時,午夜夢迴,總要起身來女兒臥室探視熄燈。這是她的慈心,是好奇心,也是習慣使然。腳步如貓,輕輕突然探頭進來,常常嚇得專心看書的人出聲尖叫,每有怨言,怪她不先咳一聲也好。

那夜正在誦讀一首長詩,並不朗聲;母親照例突襲,聽見說話聲,竟然自作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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