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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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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她是四川人,隻身呆在上海。她喜歡這個城市。我問她為何不找男朋友。她低眉一笑,道,找不到呀。我離開上海的第二年,她終於找了個男友,結婚之後雙雙去了美國。我們亦失去了聯絡。我倒是常常懷念她給我帶來的平靜的歡樂,以及那種極衛生的友誼。

這些年輕人,他們構成了我那一年裡在上海生活充實而多姿多彩的內容。有時候我想,若無這些年輕人的激越奔放的青春,若無他們的希望、夢想、愛情以及腳踏實地的奮發努力,上海哪裡來的勃勃生機同光鮮亮麗!

我住桂平路那一年棉棉亦租住在桂平路。那時她尚未成為“美女作家”,亦未寫成小說《糖》,且單身快活,喜歡晚上出門泡吧。棉花俱樂部就是她帶我去的,因她曾在這裡做過DJ。同去的還有趙波,那時還是吳亮的老婆。把棉棉稱為“美女”,不知是誰的標準。棉棉長得可不敢怎麼恭維。趙波倒是有種吳越女子的清麗嬌白。她二人常在一起,讓人覺得反差很大。她們在酒吧裡是很“鬧”的。尤其棉棉,喝了酒之後率性張揚,目光焰焰地盯著一個小號手看。那小號手二十出頭,還是上海音樂學院的學生,但長得體格健壯,一件T恤,一條牛仔褲,英氣逼人。棉棉說,看啦,那小夥子多*啦!乾了杯之後,忽然拍我肩膀一把,道,老何,我要帶你到上海最糜爛的地方去!她的舌頭有點大了。回去的時候,我說我送你們。這才曉得,原來她亦是住在桂平路上。她把自己的租住地做了間音樂工作室。她是那種天生搞藝術的人。衝動、激情、野心、敏感、暴冷暴熱,集於一身。但她相當透明。一切在上海的喜怒哀樂全部是寫在了臉上的。到後來,這一切亦全部是寫在了她的小說裡。

上海還有個好人謝春彥。他是陳村的朋友,畫家,常給陳村的文章配漫畫化的水墨插圖。他喜歡請朋友吃飯喝酒。人到齊後,他走進包廂來,左右胳膊下皆夾了酒,是個極豪爽又極可愛的人。留著魯迅式的鬍子,風度翩翩。有回他帶我去一個懷舊酒吧,是他一位畫家朋友開的。裡頭的一切裝飾皆是三四十年代的老上海風格。手搖唱機、西洋片、老傢俱、洗臉架,擺滿各處。樓下還有處地方做陶塑。那回去了一些上海的藝術家,做了個很大的花瓶,每個人在上頭簽下自己龍飛鳳舞的名字。老謝叫我也簽上。後來那陶瓶燒好了,一直襬在樓下的一張舊桌子上。我帶小沈亦去過一回,在瓶子上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我離開上海,後雖是去過很多回,但一直沒再去過那個酒吧。不知那陶瓶還在不在。那上頭,有我留給上海的一點印跡。與此相關的,則是一堆雞零狗碎但溫馨愉快的回憶。

我相信,有回憶的人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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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

沈從文在他自傳裡寫他頭回到北京:“從湖南到漢口,從漢口到鄭州,從鄭州轉徐州,從徐州又轉天津,十九天後,提了一卷行李,出了北京前門的車站,呆頭呆腦在車站前面廣坪中站了一會兒。走來一個拉排車的,高個子,一看情形知道我是鄉巴佬,就告給我可以坐他的排車到我所要到的地方去,我相信了他的建議,把自己那點簡單行李,同一個瘦小的身體,擱到那排車上去,很可笑的讓這運貨排車把我託進了北京西河沿一家小客店,在旅客簿上寫下——

“沈從文年二十歲學生湖南鳳凰縣人

“便開始進到一個使我永遠無從畢業的學校,來學那課永遠學不盡的人生了。”

而我頭一回到北京時已年屆三十,比沈從文長了十歲。是一個初夏日裡,去參加《人民文學》舉辦的筆會。那時主編是王蒙,我的若干小說經由他的手發了頭條。參加那個筆會的人有馬原、劉索拉、莫言等一干八十年代初剛冒頭的文學新秀。而《人民文學》那一時真是虎虎有生氣。我在湖南時,常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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