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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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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我的寫作情緒忽然陷入了低潮,我不滿意我的每一本作品,我見到稿紙就“頭痛”。我失去信心,失去鬥志。我有好多部小說的腹稿,都只開一個頭就被我拋棄了。我拚命閱讀別人的作品,拚命“自我檢討”……我覺得我無法再寫作了。因為,我每個“腹稿”都無法吸引我繼續寫下去。我常終日徘徊在書房中,久久不能成一字。寫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獨的工作,需要最大的“毅力”去“進行”,去“完成”。在寫作的過程裡,痛苦實在比歡樂多。儘管我有時也很瀟灑的說:創作本身是一件享受,一種挑戰。但是,人類的挑戰有多少不同的型態!天下就有些傻瓜選擇賽車的職業,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邊緣中,經常撞得頭破血流。天下也有些傻瓜選擇寫作為職業,每天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書房裡,而對著成疊空白的稿紙,硬要把自己腦海裡抽象的思想和感情,具體的搬到稿紙上去。我在那份低潮的情緒中“蕭索”了一段日子。自己心中也很明白,並沒有任何人強迫我“寫作”,假若“寫作”真的很痛苦,我大可不寫。像三毛(“哭泣的駱駝”的作者)來信所說:“如果我是你,我早就釣魚去了!”

我想,我應該釣魚去。可是,我握著釣魚竿的時候,一直幻想我握著的是筆,我在水面上寫字,把魚都寫跑了。於是,我很悲哀的發現一件事實,我逃不開寫作,就像賽車選手逃不開賽車似的,那是種誘惑,是種蠢動在血液裡的衝力。儘管它是痛苦,儘管它是折磨,儘管它是煎熬……我就是擺脫不開它。它也是“愛情”的一種;痛苦和狂歡常常糅和在一起的,讓你對它又恨又愛又怕而又不忍逃開。

於是,在那段“蕭索”的日子之後,我忽然想起喬書培的故事。想起他們的防風林、沙灘、落日、小閣樓、甘蔗汁……和他們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歷程,以及那深摯得令人墮淚的愛情。於是,忽然間,我的“低潮”過去了,我的“煩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書房裡,開始執筆寫“彩霞滿天”了。

不可否認,寫作的過程仍然艱苦。我有個最壞的寫作習慣,一但文思潮湧,我就是把手指寫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書寫到最後幾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紗布,以保護我那又紅又腫又痛的手指。在這段時期,我會變成一隻刺 ,渾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別來找我,否則,我總是給人釘子碰,碰得別人七葷八素。好在,至親好友,對我這種個性都已經瞭解了。“彩霞滿天”比我預計的進度慢,也比我預計的字數多。我寫得很用功,很專注。說來慚愧,好幾次我不得不停筆,只因為我竟被他們的愛情感動得熱淚盈眶。真實故事的優點就在這兒,它的畫面永遠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的深陷進去,去分擔他們的苦與樂。如今,我終於把這本書寫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長氣之後,我很坦白的說了一句話:

“這是最近幾年來,我自己比較偏愛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論讀者們是否能接受它,喜歡它,我卻好“偏愛”它。當然,我也必須對喬書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細節,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做更改,使若干“不合邏輯”的地方變得“邏輯化”。再有故事最初的發生地是澎湖,因為我對該地相當陌生,只好含糊稱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響全書的真實性。總之,我已盡力寫出了這個故事,但願“它”能像感動我自己一樣的感動別人。

假若讀者們能耐心的讀完這本小說,而又有興趣來讀這篇“後記”的話,我在最後,還有張小小的年表,來交代一些書中並未交代的事情。民國六十三年(公元一九七四年)夏天:

喬書培與殷采芹完成婚禮,伴娘是蘇燕青,伴郎是陳樵。定居臺北市,並接來喬雲峰共享天倫之樂。

民國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

陳樵與何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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