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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津當即應允,叫來了財務科長及經營科長,當下交待了任務,小張、小魏順利地進入了核查程式。
三天以後,雙方再次碰頭。小張首先介紹了核查的情況:“加收的線損費退費情況執行良好。大表套小表退費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須要澄清。據我們從小東街的相關用電戶瞭解,你們向使用者共收取了41600元,為什麼公司的財務賬上才擺5200…元?據財務科長說公司只收取了130只表的安裝工時費,平均每隻收40元。那材料費誰收了?
龔爾亮立即介面道:“材料是服務部提供的,材料費自然是服務部收取了。”
吳所長問道:“一共收了多少線?”
“大概是36000多元吧!”
吳所長又問道:“那服務部是怎麼退費的?”
龔爾亮答道:“只退了電度表的錢,電度表作為回收處理,但導線等材料經安裝後都成了短節節,就不能作為回收了,這一部份還不能退。”
“那怎麼行!非退不可!”吳所長語氣強硬。
“吳所長,你不知呀!服務部是我家屬開的,流動資金都是公司墊支的,雖然是掛靠在電力公司,實際是自負盈虧呀!賠不起呀!”龔爾亮愁容滿面地哀求道。
“既然是掛靠在電力公司,那就應由電力公司承擔賠償連帶責任。
財務科長立即接話:“由公司賠也不合適。當初進價只有35元的電度表按280元賣出,回收時又按35元退費。一邊賺了,一邊代賠,這筆損失我能擺在什麼科目核銷?”
“那是你們自己的事,自己惹出的麻煩自己去解套。”小魏回應道。
通氣會暫時出現了沉靜。稍傾,小張又發言了:“在這次核查中,我們還發現了另一種亂收費的大問題:就是省裡安排增收的電建設資金,電力公司加倍收取了。電力建設基金,本來是省裡為了興建大型電力設施,而在全省用電戶上,在購電費上每度加收二分錢,作為籌集建設資全的一種方式。而電力公司卻向使用者每度加收四分錢,多收了兩分錢,僅此一項,全年可增收300餘萬元,直接進入電力公司的供電利潤。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電力公司與會人員面面相顧無人回答。吳所長盯住歐陽津。
歐陽津應付式地回答:“確有此事。我們理解省物價局與省電力局聯合下發的檔案,是為了給電力部門開闢電力建設資金渠道。所以,省上可以加收兩分錢,我們縣上也應該加收兩分錢。”
“不對!檔案明確規定只能全省統一加收,由省集中統一使用。”吳所長解釋到。
歐陽津似乎抓住了把柄,立即介面道:“那這筆錢也可由縣上集中使用於電力開發。”
“這是違背國家政策,你們公司的此項舉措,說輕點是增加群眾負擔,說重點,簡直可說利用國營企業之名對老百姓進行巧取豪奪!”小魏義正辭嚴地批評道。
歐陽津聽罷,也板起了面孔作詞:“我不能苟同小魏同志的指責!加收這筆錢完全是為了全縣電力的發展,並未揣入私人的腰包,何渭巧取豪奪?”
“你們將這筆資金列入了利潤之中,增大了企業小金庫自行支配資金的額度。除此之外,你們還可巧妙地取得計經委批給電力公司的與利潤掛鉤的效益工資,為大發獎金及福利增闢了資金來源。你說這是不是巧取豪奪?”小魏針鋒相對。
吳所長見氣氛漸趨緊張,立即說:“好了!好了!就算小魏用詞不當吧!但加收這項資金屬於違規性質,這種定位總該接受了吧!”
“誰你怎麼定位,反正我們是砧板上的肉,由你們宰割好了!”
…………………
鑑於歐陽津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