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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似乎進展的,比想像中要順利地多。
你不用再壓抑著自己的情緒,不用在一開始對他有好感的時候,就故意冷淡他,也不用在發現他堅持不懈而執迷不悟地瘋狂迷戀自己的時候,壓抑著內心的欣喜,去故作鎮定地說服自己,既然他那麼愛自己,那就用他來嘗試一下吧。
說不定那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毛病,說不定你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你向來自詡足夠理智,又怎麼會被小小的生理激素左右。
就算你控制不住自己,還是想要滿足自己古怪的生理癖好,他那麼愛你,自然是不會拒絕。
你把算盤打得啪啪響,你向來精明,從來都是胸有成竹、勝券在握。
然後你放鬆警惕,你縱容他,也縱容自己,如同世界上所有的俗氣伴侶一樣,享受著溫柔又安詳的繾綣時光。
二十剛出頭的他,看起來就是個再平凡普通不過的大男孩,性格稱不上多討喜,不夠坦率,也稱不上可愛,雖然個性溫柔,但過了頭的溫柔就難免顯得婆婆媽媽。他不像一般年輕男孩子愛打扮,在你這樣漂亮精緻的樣貌的對比之下,只能稱得上乾淨清慡罷了。
即使是你深交多年的損友,看到了也只會笑著說,你別禍害人家單純小男生。
他們都不曾想過,你是真的動心。
好看的樣貌,大方得體的性子,撒嬌可愛的小把戲,你身邊未免環繞地太多。你向來個性高冷,又不是什麼熱衷於甜膩戀情的人,對備受吹捧的型別反倒沒有什麼興趣。
不過在送王博文去大學寢室那天,那個有點羞澀又鼓起勇氣和你搭話的男孩,你一直記得他,你從他眼裡看到了光。
那種,因為你,而突然綻放在一個人眼中的,乾淨的、純粹的、熱忱的光。
之後,他自以為佯裝地天衣無fèng地接近你,你也借著讓他照顧自家堂弟這種爛藉口,給了他接近你的機會。
你故作冷淡,卻又暗自沉迷於這種被迷戀的感覺。
你喜歡他的迷戀,即不帶著侵略和掠奪的氣息,也不帶著哀怨和憂愁。那是一種,很簡單的,像山澗裡的溪水自然流淌著的,想要接近一個人,又怕無端叨擾了他的心緒,很溫柔,又很平和。
你喜歡他是個溫柔又平和的人,他身上有讓你想靠近的溫暖氣息。
於是,順理成章地,在他荒唐地以為你對你的堂弟有著不倫的情愫,絕望又決絕地跑來和你坦白的時候,你答應了。
直到現在,你還記得那天他穿著灰色的運動外套,在蕭瑟的風裡顯得有些單薄,他等在你公司樓下,因為不知道你在開國際會議,所以一直等到很晚才等到你出現。
直到坐進你的車裡,他的手依然有些不可控制地顫抖著,不知道因為冷,還是因為太過激動。
但你已經無暇顧及太多,他斷續地、艱難地、甚至有些難堪地表露著心意,即使你心裡早就知曉,但從他口中說出來,你還是不可避免地暗自欣喜。
你安慰自己,只是因為知曉他如此瘋狂迷戀自己,所以可以毫不顧忌自己古怪的性癖會傷害到他,才願意嘗試和他在一起。
但你腦海里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在偷偷地否定著,只是你當時並不願意承認。
然後你們生活在一起。
像所有童話故事的happy end,你們從此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除了你們,從不□□。
你甚至,有些恐懼被他發現自己古怪的生理癖好。
或者說,你也會有一絲害怕,在被一個人溫柔而認真地愛著的時候,你不願意麵對哪怕一點點被他同情或是嫌棄的可能。
於是,你找了b。
你只是想嘗試著,用你引以為豪的理智和自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