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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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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遠了,」這位中國人說道,他坐下來時,將那隻箱子放在膝蓋上,「你不會再等太久。」

「在那時,」福爾摩斯向我承認,「我有點恐懼。」

「只是有點而已嗎?」我說,「如果是我,一定已經因為害怕而瑟瑟發抖了。」

「我覺得不會,」他說,「像你這麼勇敢的人會害怕?絕不會。」

他們穿過薩裡郡的鄉野時,公孫壽開始談到宗教,他表示,傳統的信仰其實曲解了神的天性。

「所謂的神,」他說,「不是仁慈而全能全知的存在,不會為了表達他的愛而創造我們。這種將神擬人化的謬論,完全是因為人類渴望有個強大的父親型人物,能時常拍拍他腦袋,告訴他他幹得不錯。如今我們已馴服了蠻荒的不毛之地,能環遊世界,還將我們勘測到的一切土地都歸由我們自己主宰,而在這樣的時代裡,這種對神明的錯誤認知卻反而成了正統。倘若你回溯歷史就會發現,越是古老的年代,神就越發顯得對人類充滿敵意,漠不關心。《聖經·舊約》中的耶和華就是如此,他痛擊敵人,也讓因他之名的信徒受到瘟疫和破壞之苦,但我所指的神並不止他一個。異教徒的諸神沉湎於無盡的酒色和欺騙,絲毫不比那些崇拜他們,給他們供奉祭品和犧牲的人類好多少,但我指的也不只是他們。我所指的是更早以前的時代,當時人類才剛從洞穴裡出來,離純粹的野人不過一步之遙,而所謂的文明,不過就是由野蠻人國王統治的一些彼此交戰的封地罷了。那是大洪水之前的黑暗時代,是石器、鐵器和火的時代,如今它已幾乎不剩多少可供考古學家們挖掘、研究的了。」

據公孫壽所說,那是初神的時代,而那些神,全都實至名歸。他們是橫亙在當時的人心中的暴力和混亂的真實反照,即使在今日,他們雖已被埋葬,卻還依然活著。這些神最渴望的是征服,是掠奪,是屠戮。這些神沉醉於殺戮,人類於他們而言,與牲畜相當,至多也不過是寵物。

為了說明,他指著他們經過的土地,那兒正好有個牧羊人在把羊從羊圈裡趕出來,去露水深重的草地上吃草。「這些神不怎麼關心我們的生命,就像那個人看待他的羊群。對他來說,他的羊不過是食物和羊毛的來源罷了。它們給他提供生計,而他則會讓它們行走不便,剪掉它們的尾巴,在需要時閹割它們,而當時機來臨,就殺了它們來獲得羊肉,在做這一切時,他都不會感覺到一絲良心不安。」

公孫壽是到了英格蘭之後,才開始意識到有這些古老的神明存在的。在此之前,他完全沒有察覺到他們,因此過得十分幸福。他童年時期的那些鄉土神明,龍、精怪和號稱能帶來財富和幸運的無數討好神明的儀式,都在他從青海搬到北平時,被他拋在腦後了。到北京後,沒有任何別的信仰接掌它們的位置。因此他的生活處於信仰真空的狀態,他對此十分滿意,即便他真的想起了這些東西,那也只是出於一種變節者的恩賜心態。

然而,在倫敦,他卻發現了事實的真相:他發現諸神就在我們之間,而且只想要我們的性命,只想讓我們毀滅。在那時之前,神明於他,不過是花哨的幻想。就讓那些頭腦簡單、不學無術的人去相信他們好了。然而,偏偏就是在倫敦,這無與倫比的寶石般的城市,這帝國的心臟,這現代世界的震中所在,他的這種想法被粗暴地粉碎了。

「倫敦遠比普通倫敦人意識到的要更廣闊許多,福爾摩斯先生。廣闊得多。這是座建築在一層層原始地基上的城市,有著無數被人忽視和遺忘的角落,在那兒,舊日滲透進了新生。在羅馬人入侵併定居此地之前,倫敦就已存在。很久很久以前,大不列顛的原始部落便在大大小小的河流交匯之處形成聚落,建起他們的神廟和神龕,將仇敵和同族中不再需要之人的性命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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