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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還有第三種情況,當你嚇到呆了又呆過頭了身體自然就會反璞歸真,也就是毫無反應。
泰山崩於前不改其色,不是不改,是嚇到不能改。
我現在不幸就是處在這種情況。
站在我前面的雄性--更正,男性,有著一頭漂亮的茶色短髮跟一對碧綠色的眼睛,笑起來純真無邪就像個比我小--好吧,現在是比我大--不了幾歲的清爽大學生,他穿著一身非常引人側目具有民俗風格的服裝(比如說九分收腳褲跟無袖背心還高腰皮帶),不過這些都比不上他的身份帶給我的意義。
就算沒有拿著手機都是在路上看到要馬上回頭有多遠跑多遠的意義。
他叫做俠客。
03
「你是我姊姊的朋友嗎?」我問。
「咦?」俠客愣住,有點困惑,「大概是吧。」
我想俠客這時的os一定是:大概你姊姊是團長這段時間的女朋友吧。
「我姊姊她不在喔。」
「喔我知道,」那對綠色的眼睛無邪地眨啊眨,「只是我剛好來這附近逛逛,朋友跟我說他在這有個窩,叫我沒地方可以過來住。」
於是我完全明白了。
靠,團長你殺了人以後還佔了房子啊。
04
半小時後真正的外送服務到了,我跟俠客隔著一張桌子吃晚飯。
我看著他非常不客氣的一口氣掃走了五片披薩(一共也才六片!)跟三罐可樂,進食速度飛快手腳俐落,真不愧是幹強盜的。
為了避免我最後只有紙盒能吃,我只好抓緊手上的披薩。
我突然想到《色.戒》裡那個特務頭子曾經說過:『那姓易的殺了我老婆和兩個孩子,我還能和他隔著一張桌子吃飯!這就是搞特務的!』
雖然我不是搞特務的也沒有老婆孩子可以給人殺,不過現在的確是在跟那個姓魯西魯的心腹手下隔著一張桌子吃飯。
就像恐懼到了盡頭就沒有恐懼了,是否憎恨到了最後就不恨了呢?
我看著手上的披薩一邊想著這個問題一邊也很不能理解自己為什麼就開始沉思這麼嚴肅的一個問題,但很快我就得出瞭解答--
對團長而言我也不過就是他手中的一塊披薩,他肚子餓要吃,所以就吃了;團長需要一件可以讓他搶劫的媒介,我剛好就是那個媒介,只是用完就殺了乾淨而已。
你說披薩會因為你吃掉它所以恨你嗎?
答案很簡單,恨意不會因為到了盡頭就不恨,只是有沒有能力去恨。憎恨也需要能力,我認定披薩沒有那個能力,所以它不會恨我。
一切不過是同樣的道理。
得出這個答案之後我顯然不能再繼續深沉下去,在俠客說出『如果你沒胃口我就幫你吃掉吧』並迫不及待要伸手過來之前,我在對面心碎的眼神裡義無反顧的吃掉那塊披薩。
權作最後的晚餐。
雖然現在是中午。
第3章 05-07
05
有人說生命就是一場圍城--裡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進來。
按照這個邏輯顯然裡面跟外面的人就像狼與羊的遊戲一樣不能共存,只是現在既然外面的人都進來了,很明顯的我這隻羊不出去好像也不行。
於是吃完午餐後我就包袱款款,金融卡身分證拿著就準備閃人。
告別前俠客正坐在我的計算機前上網。
通訊軟體的視窗跳啊跳啊,聊得不亦樂乎。
我花了一分鐘猶豫該不該打斷他,在離開前先把『我的最愛』裡的bl小說連結刪除以免敗壞使用者身心,但轉念一想反正輪不到我敗壞了這群人真要玩一定比小說裡激烈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