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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齊彩鈴和陳玉鳳,不但生在同一個鎮子上,而且年齡一般大,齊彩鈴的親媽,陳玉鳳的親爹都是知青,回城的時候,都拋下了另一半和她倆。
倆一樣大的姑娘,都是半城半農村的出身,生得又一樣漂亮,於婚事上,大家難免要做比較。
陳玉鳳嫁的是個惡霸,挺可憐的吧,而齊彩鈴呢,因為長得漂亮,心氣兒高,十里八鄉挑挑揀揀,談過的物件要不是縣裡的領導家的兒子,就是在外面做生意的暴發戶,個個非富即貴。
從十八歲挑到如今,都25了,大家都覺得,她必定要嫁個暴發戶。
可誰知這猛乍乍的來個炸雷,齊彩鈴要去相個37歲,還喪偶,帶倆娃的老鰥夫,老男人。
這下,全鎮人的下巴都要給驚掉了。
尤其是蘇紅,她的脾氣,恨人有,笑人無,尤其眼紅陳玉鳳如今的好日子,更眼紅韓超那種惡霸還能上報紙這種荒唐的事兒。
於她來說,雖齊彩鈴和陳玉鳳與她都不相干,但妯娌之間相嫉,她就是希望齊彩鈴能嫁的比陳玉鳳好一點,聽說那丫頭居然要去給人當後娘,她比齊彩鈴的爹,齊大叔還著急呢。
到了齊家酒坊門口,看齊彩鈴燙的大波浪,穿著粉紅色的裙子,塗著艷紅的口紅,蘇紅迎上就問:「彩鈴,你該不會真要嫁個死了老婆的男人,去給人當後娘吧?」
齊大叔是開酒坊的,愛喝酒,常年爛醉,脾氣暴躁,而且從小打慣了齊彩鈴,此時只差脫了鞋抽她了,呸的就是一口濃痰:「呸,她今天要敢去相親,我就打斷她的腿。」
「彩鈴,你才多大,多少小夥子追你你不嫁,要給人當後娘?」蘇紅勸說。
孫大嬸也說:「後娘可不好當,別人家的孩子,永遠都會拿你當親媽。」
齊彩鈴輕撩頭髮,目光掃過這幫好事的女人,嘴角抽一絲笑:「嬸兒們,你們就別勸了,我心意已決,今天必須去相親。」
所以,還真是個死了老婆的男人,她還真要去相親?
齊大叔本是個爆脾氣,昨天的宿醉還沒消,頓時掄起棍子,跳起來就要打。
按理,爹要打人,她該怕吧,但齊彩鈴非但不怕,而且居然還哈哈大笑了起來,笑的跟個神經病一樣。
圍了一群人,不可能真叫齊大叔打閨女,一幫人忙把他給攔住了。
「齊大叔,甭打孩子呀。」有人說。
還有人說:「彩鈴,別傻笑了,趕緊找個地方躲一躲,等你爹氣消了再回來。」
齊彩鈴依舊放聲笑著,眼看去縣城的班車來了,連蹦帶跳衝過去,跳上車了,上車後,還不忘搖頭揮手,跟大家說再見。
「這丫頭怕不是瘋了吧,難不成腦子給驢踢了?」孫大嬸攔著齊大叔,高聲說。
蘇紅篤定的說:「我看她的腦瓜子,是不正常,估計是受了啥刺激,瘋了!」
大家都很納悶,好端端一姑娘,咋突然就瘋了呢?
不過齊彩鈴可沒瘋,腦子也沒被驢踢,她,是穿越了,而且還是穿書的。
而且更加幸運的是,她穿的還是自己寫的書,並且穿成了女主角。
話說,在將來,有段時間後娘文學特別火熱,鑑於自己的人生經歷,拿自己作為女主角,齊彩鈴也跟風寫了一本後娘文學,在書中,她把自己設定成女主角,嫁給一個比自己大12歲的軍官,並且替軍官撫養大了倆個從小就是天才少年的兒子。
家在軍區大院,她會是最美,最溫柔,最善良的後娘。
也會是最優秀,最風光的軍嫂。
但俗話說得好,紅花需要綠葉襯,幸福來自於比較,光自己幸福可不行,她在書中還設定了一個襯託自己人生幸福的對照組。
那個對照組就是